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工教〔2024〕20号)文件相关规定,特制定材料电子与储能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工教〔2024〕20号)文件要求及本院实际情况,成立材料电子与储能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和考核小组。
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焦明立
成 员:范文捷 熊 瑛 黄 权 刘国群 宋 梦
何 方 孙俊哲 李玉南 黄 莉 刘 瀚
转专业考核小组:
组 长:焦明立
成 员:范文捷 黄 权 刘国群 宋 梦 何 方
孙俊哲 李玉南
二、转专业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满足《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工教〔2024〕20号)第三章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关规定。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经认定,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的;
3.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1.学习时间不满一学期的;
2.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3.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4.跨类别的(文科与理科、艺术类与非艺术类),实施高考改革生源地的学生不符合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要求的;
5.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办学、软件学院的学生跨学院转专业的;
6.处分未予解除的;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8.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9.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10.以河南省当年录取专业批次为准(如果当年本专业在河南没有招生计划,参考最近有招生计划的招生年度),由本科二批录取专业向本科一批录取专业转入的;
11.应予退学的;
12.无正当转专业理由或不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三、工作流程
转专业受理程序:
(一)本学期转专业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2月28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2025年2月25日17点前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中原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交到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二)拟转入本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成绩进行审核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5 者和退役转专业者,申请转入新专业时可以免于考核;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5 者,由本学院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本学院分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于2025年2月28日17点前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和学院转专业考核报告(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等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三)学生转专业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在教务处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学生到新专业报到,并按教务处转专业学生选课通知要求办理转专业选课手续。
四、转专业计划
本院五个专业拟接纳转入学生,包括: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转入学生人数不限。
五、转入学生遴选方式
考核方式:面试。
考试时间:按学院通知执行。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从高到低排序。
考核人员:转专业考核小组成员。
考核结果:报材料电子与储能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转专业最终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六、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相关规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
2.转专业的学生一般转入同年级,二年级及以上学生须降级转入一年级学习。转专业学生适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应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补修指定的课程,转入前所修读课程可以按照《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课程置换或学分认定,所有成绩如实记入成绩档案中。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4.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每个学生只能提交一份申请材料,一经接收,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也不得转回原专业。
本方案解释权归材料电子与储能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咨询电话:69975775。
材料电子与储能学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