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根据学校《关于选树“巾帼标兵岗”“巾帼标兵”“文明家庭”和“女职工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材料电子与储能学院各工会小组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现将“巾帼标兵岗”“巾帼标兵”“文明家庭”和“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学院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