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对2021年度省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了省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该小组对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考核对象在培养期间获得的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学院公示栏。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材料电子与储能学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