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2019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原工学院关于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中原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分数线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

2、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面开展我院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等考核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参加该专业复试。

2、对于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对申请本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专业课按照笔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4、面试通过对学生听力及口语、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0分,每个学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听力和口语测试由2名教师组成,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成绩,并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四、关于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调剂工作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5、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6、专业学位生源不足,可从对应的学术型生源中调剂,调剂程序和要求与学术型相同,但专业学位不能调剂到学术型录取。

7、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始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始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

(二)、调剂工作程序

学院和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开展调剂工作。具体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在研招网上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按照学院复试工作办法择优确定复试调剂考生名单,通过调剂系统通知考生。

5、学院同时将调剂复试安排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学院发布的通知。

6、学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天。

7、学院根据校内不同学位点第一志愿生源情况,开展校内调剂,调剂要求需在发布信息时进行明确说明。校内调剂需符合调剂基本条件,且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

(三)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2、学院调剂复试安排及时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3、调剂考生应按照通知规定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调剂复试。

4、调剂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5、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五、录取办法

1、材料与化工学院根据研究生处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处批准录取。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工作定于322日进行,具体如下表:

322日(星期五

复试内容

地点

上午 8:30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南校区2号实验楼543

上午 9:00-12:00

专业课考试:

金属材料成型原理》

《材料现代测试技术》

南校区2号实验楼543

下午 1:00-6:00

面试、思想政治考核

南校区2号实验楼543

体检安排时间(周末除外)

3 25 日上午 9:00

地点:郑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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