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中原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应服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接受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2、成立材料与化工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分小组进行复试。
3、由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指定教师命制专业能力考查和加试科目试题(含评分标准),并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为本单位试卷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4、复试期间,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弄虚作假、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及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5、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网络远程复试程序,贯彻“安全、顺畅、稳定、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复试分数线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学院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对申请本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术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专业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上传相关复试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至远程面试系统,由学院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审查:上传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招生学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学信网)。
(2)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开《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开《届时毕业证明》)扫描件。
(3)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电子版。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电子版。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向本学院邮寄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5)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电子版。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向本学院邮寄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考生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的《中原工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扫描件,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健康状况审查:拟录取考生应到居住地所在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本学院2021年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中进行,学院将同时准备备用复试平台(“腾讯会议”软件)。考生进入面试系统后,禁止截屏、拍照、录像,严禁将面试图像等音视频资料上传互联网,违者按作弊处理。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三部分,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5分钟。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①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独立进行。
②学院将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听说能力测试工作,组成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每个小组由3人组成。
③为规范听说能力测试,学院将在听说能力测试工作开始前做好测试人员选聘、测试内容、测试程序制定等工作。
④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20分。
(2)专业能力考查:包含两项内容,一是考查专业课程知识,考生选择一个复试科目题库(所选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考试科目相同),面试系统随机给学生发送题库题目,学生解答,满分40分;二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以问答形式进行,满分30分。本部分满分70分。
(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满分10分。
3、思想政治考核:复试时应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的加试,每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试题题目为综合性、开放性能力试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5、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在远程视频监控下进行(远程视频监控软件由本学院确定后提前告知考生,笔试前一天将对考生视频软件的音频、视频功能进行测试,并检查考生入镜画面是否符合要求),笔试环节需录影录像,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拍照上传答卷。
6、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专业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将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7、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专门记录秘书须对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交由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所有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8、本学院将在远程复试系统下载网络复试全过程音视频资料,另外,复试全过程专门记录秘书将另外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资料报学院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复试工作步骤和进程
复试工作步骤和进程具体见下表:
序号 |
事项 |
具体内容 |
时间 |
1 |
一志愿考生 |
复试准备 |
各学院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通知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及远程复试需准备设备及操作流程等注意事项。 |
3月21日 |
2 |
复试资格审查 |
考生在规定时间上传复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招生学院下载并审核考生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电子版等相关材料;《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证人要签字存档(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大学学习成绩单、按期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
3月22日 |
3 |
复试、同等学力加试 |
复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
3月22日 |
4 |
调剂第一批 |
复试准备 |
调剂系统开通后尽快确定调剂考生名单,通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及远程复试需准备设备及操作流程等注意事项。 |
3月22日 |
5 |
复试资格审查 |
考生在规定时间上传复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招生学院下载并审核考生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电子版等相关材料;《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证人要签字存档(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大学学习成绩单、按期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
3月22日 |
6 |
复试、同等学力加试 |
复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
3月23日 |
7 |
体检 |
体检:拟录取考生到居住地所在的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
3月24日前 |
四、关于调剂工作
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时,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在申请调剂到我院同一专业时,将按初试成绩确定复试生名单。
本学院将及时统计、上报、发布调剂计划的变化情况,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准确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我院相关专业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调剂工作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5、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6、报考专硕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剂到学硕。
7、未考数学或英语的考生不能调剂至本学院所有学科。
五、录取方法
1、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复试监督
1、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执行。
2、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示。
3、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七、复试备用平台
如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学院将启用备用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软件),具体信息将提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官及考生,请提前下载并完善注册信息。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1年3月21日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签订网络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进入面试系统后,禁止截屏、拍照、录像,严禁将面试图像等音视频资料上传互联网,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开启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连接;复试期间突然掉线需在3分钟内重新进入复试系统,变更考试题目。超过时间不能重新进入系统的,考生要立即联系考场秘书说明情况,如网络问题可延后一名考生重新进行复试。
4.考生需提前准备一套视频软件平台作为备用平台(腾讯会议),复试前要求学生完成安装并测试。
5.通过系统进行考生人脸身份识别,全程录音录像,开学报到时对考生复试面试图像与本人及身份证等进行严格复核。
6.复试考生需进行网络测试。
7.考生端采用双机位,考生准备两个以上带摄像头设备,其中一机为活动机位。若使用手机,需要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一旦发现存在非独立作答情况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