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
1、9月13日启动各专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各专业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学生党员及普通学生代表(学生推选)为成员的专业奖学金评定小组,小组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3。
专业奖学金评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核准、修正、确定每位学生的相关情况,并向专业所有学生公布。专业奖学金评定小组名单需在奖学金评定开始之前确定,并在9月13日本专业内进行公示,并提交评审小组名单(附件1)、公示截图。
2、德育素质测评工作具体要求参见“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并将结果登记至“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试行)”文件中附件3的“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德育素质评价汇总表”中。
3、奖学金评定参照“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4、9月14日前完成学生自评及证明材料准备。
5、9月15日完成德育素质测评,素质测评结果在专业群公示。
6、9月16日12点前,申请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的学生提交个人申请,每专业推选不超过1人。
7、9月16日,完成励志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在专业群公示。
8、9月19日前,各专业需整理好并上交的材料如下:
(1)各专业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及专业公示截图(附件1,名单需纸质版,截图只需要电子版);
(3)《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德育素质评价汇总表》(见相关文件,附每名同学签名,电子版纸质版均交)
(4)《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按成绩排名排序,需所有同学传阅无误后签名,电子版纸质版均交)
(5)附件3 2021-2022学年国奖、励志、学业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电子档、纸质档(需有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均交)
(6)德育素质测评结果公示截图与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截图(电子版)
(7)附件8 校内外语成绩排名统计表(包含所有学生外语成绩及排名,经办人为班主任、班长签名,负责人空着,电子档、纸质档均交)
(8)外语水平参照四六级成绩的学生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或有本人姓名的成绩截图
(9)《中原工学院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表中学生填写部分须打印,不得手写,签名部分手写,待学院公示后提交。
其他要求及说明
1、励志奖学金各专业名额分配见附件,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奖学金评定文件要求确定。
2、未返校学生提交的需签字的材料,采用学生手写签字,拍照提取为电子签名的方式进行。
3、各类奖学金的兼得问题说明:学生可以在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可获得两种证书,但是奖金合计不超过10000元。专项奖学金可以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其他各种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4、奖学金评定文件中,凡显示前几%的,名次均不能四舍五入,只能小于等于要求数据。
5、学生均学分绩的计算:均学分绩取小数点后保留2位(四舍五入)。用电子版录入和保存,便于用公式计算均学分绩,后期电子版也需上报。
6、均学分绩计算中涉及到的英语成绩的认定:该学年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通过学期的英语成绩按100分计算;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的,《大学英语》成绩当学期和之后按100分计算(仅限于奖学金评定)。
7、均学分绩计算中专业选修课的认定:由于新生入学教育及选课时,教学办均要求按照课表选课,均学分绩计算科目为各系提供的课表科目,课表中显示的专业选修课未选上的,可参评奖学金,均学分绩计算时按照零分计算。
8、参评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该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补考通过的也是有不及格现象;及时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9、系统申请时间与要求及其他奖学金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10、各班在评审过程中如若出现问题,可随时向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或学工办刘老师(可通过企业微信查找)反映。
11、资助中心发放各类奖学金时采用财务处的薪酬发放系统,统计信息由银行卡号变更为学号,需提醒学生在财务处备案的银行卡号确认无误方可正常发放到账。